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63W/202302-00148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巩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巩店镇2022年第四季度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情况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02 15:41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15:41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利辛县巩店镇好又多超市 | 利辛县巩店镇好又多超市销售变质霉变食品案 | 销售变质霉变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2/23 | (利)市监处罚〔2022〕522号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缴款通知单》后,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 | |
利辛县巩店镇诗玛烘焙坊 | 利辛县巩店镇诗玛烘焙经营过期食品坊案 | 经营过期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2/26 | (利)市监处罚〔2022〕534号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日顺延),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缴款通知单》后,到相关银行缴清上述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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