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000/202302-00175 | 组配分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胡集镇:猴戏之乡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09: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09:13 |
猴戏,又名猴子戏,指猴子这一灵长类动物参与演出的表演艺术。古代中国人民把猴子视为马的守护神,常与马厩内养猴子以留住马匹,并用猴子表演猴戏作祭祀之用,因此猴子又有“马留”的别称,此名称至今仍保留在粤语中。《燕京岁时记》:耍猴者,木箱之内藏有羽帽乌纱、猴子自启箱,戴而坐之,俨如官之排衙。猴人口唱俚歌,抑扬可听。古称沐猴而冠,殆指此也。其余抉犁跑马,场能听人指挥。抉犁者,以犬代牛;跑马者,以羊易马也。马未都说:“要猴是一门技术,也是我们主要的文化遗产。”其中以河南的“新野猴戏”和安徽利辛的“胡集猴戏”最为有名。
胡集猴戏具有一百三十多年的历史,由起初的一种谋生手段发展成为一种文化产业。它与人的生死,万物的兴哀有着同样的逻辑关系,胡集的猴戏亦然。清光绪初年诞生,20世纪初期很快发展,“文革”期间遭到扼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惊人的速度恢复和发展,并逐渐达到鼎盛,20世纪90年代进入低迷,21世纪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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