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处理教育系统的突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具体制定《孙庙乡教育系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乡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品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预案共涉及学校二十三项安全内容,包括:1.学校突发事件疏散应急预案;2.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学校偷盗案件应急预案;4.学校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5.学校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6.学校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7.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传染性疾病)处理应急预案;8.学校体育活动中学生受伤事故应急预案;9.学校楼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预案;10.校园防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11.校园防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预案;12.学生交通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3.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预案;14.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预案;15.学校实验室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6.学校突发停电事故应急预案;17.在校学生失踪事件应急预案;18.学校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预案;19.学校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预案;20.学校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预案;21.学校触电事故应急预案;22.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2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我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追究制度,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