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000/202406-00038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教育局六项举措认真落实资助政策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04 10:46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10:46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更好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近年来,利辛县教育局始终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多举措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
一是健全资助机构,明确责任。县教育局、各学校分别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校长是学生资助第一责任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调教务处、班级等各部门分工合作,明确职责。为确保学生资助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对受助学生的材料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流程进行评议、认定、公示,并对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知晓政策。县教育局每年统一印发《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其家长的一封信》等材料,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手一份;并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县政府网站等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各学校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栏、横幅、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常态化进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学校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学生资助管理业务人员,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学生资助这一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不断创造新的业绩,推进学生资助稳步发展。
四是注重信息共享,精准认定。县教育局制定《利辛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每学期开学前主动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对接,做到困难家庭学生信息资源共享。并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相关贫困人口信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户等家庭学生,以及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资助全覆盖。
五是规范发放程序,及时高效。为使资金的发放规范高效,我县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学前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部通过财政局(农村局)“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中职、普高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资助资金采取“财政(学生资助专户)银行一学生银行卡”的模式发放。
六是实施校内资助,奖助结合。按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实施各学段学生资助项目,各类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基本需求,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县教育局制定下发《利辛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要求幼儿园(含普惠性幼儿园)、中职、普高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特别困难学生。各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在4月底前、秋季学期在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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