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662935198D/202503-00023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理指南》迁移登记信息公开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10:40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10:40 |
1.受理部门;各派出所
2.办理条件;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
3.办理流程;申报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大厅)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4.所需材料;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件。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6.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