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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662935198D/202504-00021 组配分类: 迁移登记
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迁移登记】夫妻间投靠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4 14:42 发布日期: 2025-04-17 15:55

【迁移登记】夫妻间投靠

发布时间:2025-04-17 15:55 来源: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4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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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投靠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凡具有我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登记为我市居民户口。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理

4.所需材料:①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②《结婚证》。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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