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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12L/202505-00077 组配分类: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3 11:23 发布日期: 2025-05-13 11:23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3 11:23 来源: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浏览:6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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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2、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3、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

4、申请条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申请材料:劳动用工备案合同、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花名册、企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利辛县人社局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现场办理,利辛县人社局就业中心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无

10、咨询电话:利辛县人社局就业中心88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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