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12L/202505-00077 | 组配分类: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11:23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11:23 |
1.文件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2、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3、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
4、申请条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申请材料:劳动用工备案合同、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花名册、企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利辛县人社局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现场办理,利辛县人社局就业中心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无
10、咨询电话:利辛县人社局就业中心:88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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