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9736724/202303-00054 | 组配分类: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情况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11-07 10:50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15:51 |
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2﹞109号)文件要求,经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救援大队会商,现将市应急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亳应急﹝2022﹞1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县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条件
(一)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国减发﹝2020﹞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组织管理、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和演练、宣传教育和创建特色等9项基本要素进行评分,综合得分要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域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小区)称号。
二、重点创建对象。经过推荐、考察、会商,按照创建标准,我县拟重点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有孙庙乡民主社区、永兴镇诸王社区;拟重点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有程家集镇汪庄户社区、巩店镇永昌社区、中疃镇高皇社区、王市镇东城社区、孙庙乡高唐社区、汝集镇中华社区、永兴镇法堂社区、胡集镇孙林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具体体现,是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具体举措,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是提升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
(二)强化落实。创建乡镇和创建社区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乡镇、社区各落实一名具办人员;要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创建标准需要保障经费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提升水平。要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行事历》,抓好落实;要认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弥补不足,进一步提升社区创建水平,打造一批有特色亮点的社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李鹂鹃,电话:187****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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