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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6X3/202501-00133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低保,利辛县,证明,家庭,申请,时限,家庭财产,户口,持有,居民,状况,收入,审批表,工作日,户籍,法定,失业,申报,财产,残疾证
名称: 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4 10: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10:14

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5-01-14 10:14 来源: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14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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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二、实施对象

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1.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利辛县低保标准;
  3.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利辛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备注: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四、申报材料

  1.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2. 居民户口簿。
  3. 居民身份证。
  4. 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5. 离异家庭的离婚证明以及有关赡、扶、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
  6. 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如残疾证、疾病诊断书等。
  7. 申请低保前3个月家庭基本支出凭证(水电费、通讯费等)。
  8. 一卡通存折。
  9. 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 ;
  2. 受理 ;

3.审核评议;公示;

  1. 审批;
  2. 发证;
  3. 资金发放 。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9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9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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