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失业登记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71P/202501-00077 组配分类: 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最新)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15:41 发布日期: 2025-01-10 15:41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最新)

发布时间:2025-01-10 15:41 来源: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浏览:594 次
【字体大小: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对象范围:自然人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四.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1.申请。当事人提出办理失业登记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由相关科室录入系统进行申请。
2.向申请人提供《就业创业证》编号。
3.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六.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领取
九.咨询电话:8805052/88122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