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71P/202501-00080 | 组配分类: | 职业介绍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职业介绍服务指南(最新)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15:26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15:26 |
服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4.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完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企业用工调剂服务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用工服务活动,推进校企对接、乡企对接。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
服务对象: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提交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窗口办理:
1.申请人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申请人办结事项。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办理地点: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咨询电话:8805052/88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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