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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51B/202408-00004 组配分类: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6 10:42 发布日期: 2024-08-16 10:42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24-08-16 10:42 来源: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5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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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

一把“保护伞”

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工伤认定也是有讲究的

它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对员工是否符合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条件进行的行政确认




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

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那么,哪些情形才算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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