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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51B/202302-0014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4 16:59 发布日期: 2023-02-04 16:59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2-04 16:59 来源: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5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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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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