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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55015635XX/202501-00162 组配分类: 迁移登记
发布机构: 利辛县孙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1 18:32 发布日期: 2025-01-11 18:32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发布时间:2025-01-11 18:32 来源:利辛县孙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5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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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凡具有我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登记为我市居民户口。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理

4.所需材料: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②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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