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取业务
事项简述:(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在职重复参保或者丧失中国国籍人员。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的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2010]496号)、《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
办理材料:
(一)在职死亡:办理涉及第三方事故死亡人员
所需资料:
(1)法定继承人申请;
(2)死亡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死亡人员火化证、死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收原件);如现场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可按照告知承诺制现场承诺办理。
(4)第三方事故认定书及事故赔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继承人和去世人员身份证、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即:户口本、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开户名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
1、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2、第三方赔偿协议书已支付相同项目的,将不再进行其他项目支付。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个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1、参保人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
2、缴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三)在职重复参保退费(“先转后清”原则)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提供重复缴费相关月账户信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重复期内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四)丧失中国国籍(移居港、澳、台地区):
2、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或迁往港、澳、台地区定居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应支付待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纪王场乡人社所
咨询查询途径:0558-8028405
监督投诉渠道:0558-80284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