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51B/202301-00052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中疃镇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1-04 16:47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1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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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1 |
利辛县中疃镇高皇农贸市场黄振明生食销售点 |
利辛县中疃镇高皇农贸市场黄振明生食销售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猪肉案 |
经查,你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21年12月7日从高皇村民刘桂强手中购进28kg猪肉,猪肉胴体无检验检疫章,进价22元每kg,售价26元每kg,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你已售出1.88公斤猪肉,货值共计728元,获利7.52元。你无法提供该批猪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验报告。 |
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26.12kg;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7/22 |
(利)市监处罚〔2022〕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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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辛县中疃镇周集代廷峰日杂店 |
利辛县中疃镇周集代廷峰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经查,你已办理《营业执照》,在利辛县中疃镇周集村代老庄自家房屋内经营日杂百货、预包装食品。于2021年10月份从一辆路过的送货车上购进24瓶“今麦郎”绿茶(调味茶饮料,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10223,保质期:12个月),进价2.3元每瓶,售价2.5元每瓶;15瓶“今麦郎”大瓶绿茶(调味茶饮料,净含量:750mL,生产日期:20210324,保质期:12个月),进价2.8元每瓶,售价3元每瓶;24袋“今麦郎1袋半”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58克,面饼120克,生产日期:20210826,保质期:6个月)进价2.2元每袋,售价2.5元每袋。截至2022年4月20日案发时,你在上述产品过期后共计售出2瓶“今麦郎”绿茶和2瓶“今麦郎”大瓶绿茶,剩余6瓶“今麦郎”绿茶、4瓶“今麦郎”大瓶绿茶和13袋“今麦郎1袋半”老坛酸菜牛肉面,过期后的产品货值共计70.5元,获利0.8元。你在案发后主动联系购买过期食品的消费者,给予消费者赔付,消除危害后果。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瓶“今麦郎”绿茶、4瓶“今麦郎”大瓶绿茶和13袋“今麦郎1袋半”老坛酸菜牛肉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7/22 |
(利)市监处罚〔2022〕2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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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辛县周集好又多烟酒百货店 |
利辛县周集好又多烟酒百货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案 |
经查,你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6月3日清晨从“蒙城新发地诚诚蔬菜批发”那里购进1箱生姜(15kg),进价60元每箱(4元/kg),售价6元每千克,2022年6月6日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抽检人员对你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样。2022年6月30日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NCP22341600342052827),你经营的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案发时,该批生姜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90元,获利30元。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你在得知检验结果后积极联系消费者,通过赔付措施,消除危害后果。 |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7/22 |
(利)市监处罚〔2022〕2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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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参照此表进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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