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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凡具有我市户籍的成年居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登记为我市居民户口。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理
4.所需材料: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②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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