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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562/202506-0001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4 16:02 发布日期: 2025-06-03 11:42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03 11:42 来源:利辛县王人镇人民政府 浏览:5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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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标准:

(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全县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 10752 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农村集中、分散标准分别为 792 元/人/月、592 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 14352 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农村集中、分散标准分别为 1092 元/人/月、892元/人/月.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全县分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 286 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 501 元、全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 43 元;全县集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至每人每月 500
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 2250 元、全自理能力调至每人每月 58 元。


4.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王人镇民政办

7. 联系方式

0558-807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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