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6642086568/202506-00032 | 组配分类: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马店孜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04 09:29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09:29 |
1.受理部门:
全市任意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或“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线上申领”)
2.办理条件:
户籍为我省的公民,在省内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尚未领到居民身份证且急需用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在我省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也可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由本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只能持有一张合法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证
4.所需材料:
《安徽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其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同时提交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公民线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只需要通过身份认证,无需提供申领材料。
5.办理时限:3日(有条件的,可当场完成证件制作)
6.收费依据及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为依据;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7.行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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