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8000/202503-00010 | 组配分类: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02 21:28 | 发布日期: | 2025-03-02 21:28 |
一、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
政策内容:企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组织岗前技能培训的,可申请一次性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企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
申请条件:培训后申请补贴时,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参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材料。
补贴标准:人均不低于800元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0558-8805951
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
政策内容: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申请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符合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条件的企业。
申请条件:获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标准: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办理途径: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58-8029399
三、企业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
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亳人社发〔2019〕28号)
政策内容:企业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直接补给个人,资金从优先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不足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充。
享受条件:企业职工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
申请对象:企业职工(包括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
补贴标准: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直接补给个人
办理途径: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58-8029399
四、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亳人社发〔2019〕28号)
政策内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以下称“贫困劳动者”)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资金从优先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不足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充。
享受条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以下称“贫困劳动者”)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可申请享受该补贴。
申请对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途径: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58-8803796
五、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
政策内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参加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享受对象: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下同)
申请条件:培训后申请补贴时,应提供开班计划申请表、培训合格学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全程视频记录。
补贴标准:免费培训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0558-8808128
六、技能脱贫培训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
政策内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享受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
申请条件:开班前提供开班计划申请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扶贫清单、全程视频记录,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培训合格学员花名册。
补贴标准:免费培训,合格学员实行定额补贴。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0558-8808128
七、汽车驾驶脱贫培训
政策依据:亳州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局、公安局、交通局《关于继续开展汽车驾驶员技能脱贫培训的通知》(亳人社秘〔2020〕18号)
政策内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自主选择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C1照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1700元(包含各项代收费用),其中财政补助1200元,个人自付500元;B2照汽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4000元(包含各项代收费用),其中财政补助3000元,个人自付1000元。因考试不合格所产生的补考费用由贫困劳动者自理。
享受对象:18-50周岁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不包含在读或已毕业大中专院校学生。
申请条件:培训合格的学员补助由驾校统一申报,提供补贴申请表、驾驶证复印件、小康本等。
补贴标准:贫困劳动者学习驾驶技能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实行定额补贴,在取得驾驶证后,学习C1照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为600元,学习B2照的,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为1200元。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就业股
咨询电话:0558-8805951
八、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2号)
政策内容:对有创业愿望、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微型小型企业的基础知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其主要内容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和网络创业培训。
享受对象:承担创业培训事项的培训机构。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前一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改善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的,分别按照100元/人、1000元/人、1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途径:安徽政务网、“阳光就业”网或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58-802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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