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12L/202306-00066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机构: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4 16:08 发布日期: 2023-06-04 16:08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04 16:08 来源: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浏览:1964 次
【字体大小: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持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及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退役军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6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