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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733H/202503-00017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3 17:53 发布日期: 2025-03-03 17:53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发布时间:2025-03-03 17:53 来源: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24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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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第二十四条 核准或备案文件应规定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核准和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核准文件期满后自动失效。《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亳政秘[2014]95号)。"

二、实施机构

    利辛县发改委(物价局)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信息分类

    投资审批

五、受理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联办机构

    无

七、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八、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外商投资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文件(必要);

        项目备案报告(必要);

        营业执照-正本(一证一码)(必要);

        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必要);

        经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必要);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必要);

        投资意向书(必要);

        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必要);

        节能审查意见(必要);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利辛县前进路老法院2楼产业股

十一、法定办结期限

    15工作日

十二、承诺办结期限

    7工作日

十三、咨询电话

    12345—2/0558-8808802

十四、监督电话

    0558-88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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