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三巽一号院购买一套住房,当时交房的时候,缴纳了一年的物业费,但是房子一直未装修未入住,请问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我们这边针对未入住未装修的有没有物业费减免政策,谢谢领导。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利辛县三巽壹号院小区位于淝河路西侧,长春路南侧,由安徽三巽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物业管理单位为安徽三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利辛分公司。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已办理县物价部门核发的《服务价格登记证》,物业服务费为1.1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20%(最高不超过1.32元/平方米/月)。
根据《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业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其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中“多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90%计收。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由于业主房屋已经交付,按规定未入住也应缴纳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按亳州市收费细则和利辛县物价部门价格登记执行。
如有疑问可致电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电话:0558-880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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