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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余额作为新房首付的问题(已办结)

来信人:谷*** 来信时间:2025-08-14 12:14 信件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

您好!县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在利辛买房,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作为新房首付?
我在网上看到,7月28号上午,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首席专家李光辉在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时说,通过智慧住房服务专区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作购房款首付。请问现在利辛可以用吗?

回复单位: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5-08-18 14: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并详细解答所咨询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表示满意。感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有疑问,请联系利辛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咨询电话:0558-88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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