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5-11-13 10:03
征集结束日期:2025-11-26 10:03
状态: 已经结束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我办起草了《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情况紧急,需合理高效的工作方案规范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时间的,公开征求意见时予以说明,特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6日,《通告》电子文件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
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渠道参与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联系人: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股
联系电话:0558-8811677
邮箱:lxxhbjbgs@163.com
网络方式: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n.gov.cn/)“互动交流”栏目点击“调查征集”,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利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关于《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群众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11月26日,在征求意见期间,利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未收到社会公众对上述实施细则修改的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利辛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