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我县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558-8823340。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在我县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三、就业见习补贴:毕业前6个月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咨询电话:0558-8823340。
四、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我县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咨询电话:0558-8029399。
五、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 5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300 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咨询电话:0558-8800205。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在我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558-8800205。
七、初始创业补贴:对在我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连续一年以上的创业者,给予初始创业补贴,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初始创业者,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贴5000元,咨询电话:0558-8822525。
八、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对在我县初始创业3年内投资工业、种养殖业、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固定资产投入1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咨询电话:0558-8822525。
九、创新创业人才补贴: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我县创办、参股企业,且企业转化单项成果的产品年销售收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10%给予创新创业人才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咨询电话:0558-8822525。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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