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根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现就我县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实行扩面提标。2008年将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增加农村低保对象18055人,全县保障人数达到65407人。所需资金由省与县财政按7:3比例负担。
((二)建立覆盖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市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2007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 5元提高到30元,县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所需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中央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承担的50%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四)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8年,亳州市被列为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全市城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所需资金,在原筹资渠道和筹资标准不变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人均增加40元。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8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利辛建设的意见》((((利政〔2007〕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进一步扩充内容,新增实施六项民生工程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的原则,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2008年我县新增加六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08年,我县计划消除广播电视盲村40个((((含去年下达的1O个),使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共同承担。
((二)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
((三)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四)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2008年,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280公里,其中,与省签定责任书的建设项目资金,除省筹集资金((含中央补助)补助外,其余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银行贷款、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农村一事一议等渠道解决;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要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解决。
((五)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2008年,县政府要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至2010年,全县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廉租住房保障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市、县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及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等方式安排。
((((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满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2008年,我县拟对35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手术。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围绕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是推进和谐安徽建设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税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科学调度,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对民生工程所需县财政配套和资金,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县财政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要进一步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密切协作,科学整合相关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落实民生工作机构,安排专门工作经费,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每个乡镇都要成立民生办公室,至少由一名副乡镇长任主任,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要学习借鉴金寨县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把基层情况搞准,把数据核实,保障各项补助到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不重、不漏、不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谋划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要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要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民生工程全面、深入实施。
((五)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定期组织综合督查;各工程实施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有关部门要研究改进督查方法,注重提高督查效果,寓督查于服务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将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2008-6-30 11:53:02